以浙商务联发[2018]104号文件要求的“五个化”为发展方向及舟商务联[2019]5号文件内容,培育一批业务发展规范、服务能力较强、规模增长较快的外综服企业,授予“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” 称号(以下简称试点企业)。商务、金融、海关、税务、外汇等管理部门将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扶持。
以浙商务联发[2018]104号文件要求的“五个化”为发展方向及舟商务联[2019]5号文件内容,培育一批业务发展规范、服务能力较强、规模增长较快的外综服企业,授予“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” 称号(以下简称试点企业)。商务、金融、海关、税务、外汇等管理部门将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扶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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